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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海南省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24%,新规将于2024年5月1日实施】4月4日,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《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》,宣布《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》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目前数据,海南省约有300万灵活就业群体。根据《办法》,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人所在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,且不得超过本人所在市县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缴存比例应在10%至24%之间,可选择按月、按季或按年缴存。和讯自选股写手风险提示: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,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,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。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,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,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。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原创性,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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